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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有质量,死的有尊严

时间: 2017-04-10 阅读:1188 来源:  健康客网
  近期关于琼瑶奶奶公开申明“尊严死”的新闻层出不穷,其实关于尊严死的报道,我在几年前就看过,当时就感触颇多。虽然以我目前的年纪来说,思考“生与死”的问题还有一些为时过早,但是说实话,我时常觉得也许下一秒就是我生命的终结,这种危机感一直存在于我的生命中。

  死亡可以说是人类永恒的命题,因为优生必定有死,这两者就像是相依相存的两株曼陀罗,即使生命的开始又是生命的终结。虽然自古就有无数王侯将相追求永生,但现实是我们既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也无法决定自己的死亡。但是身处现代社会的我们比古人幸福,因为除非瞬间的死亡,我们都可以通过医疗技术延长自己的存活时间,或长或短。

  可是就像琼瑶奶奶说的那样,她不希望以这种方式延长自己的寿命,她希望没有痛苦的死去,即便生命因此而短暂。其实早在很多年前尊严死的概念就已经被提出来了,2005年巴金老先生在医院度过了自己生命的最后6年,这6年他直言是为别人而活的,因为他活得很痛苦。

  目前很多社会知名人士,尤其是处于中老年阶段的知名人士纷纷发言力挺尊严死。之所以会如此,主要是因为目睹身边朋友死亡最后阶段的痛苦,让他们感同身受。另外,对于占总人口80%的普通民众来说,通过医疗手段延长生命所需的费用,是很多家庭难以承担的,但是依然有很多家庭苦苦维持亲人的生命。

  其实关于安乐死和尊严死的讨论,在医学界一直都没有停歇过。有的人认为与其活得痛苦,不如死的有尊严,也有人认为只有活着才能谈尊严,认为安乐死属于医生协助下的“他杀”,尊严死属于自我选择的“自杀”。其实无论是哪一种观点都有其道理。关键的关键是尊严死的界限应该如何界定。

  尊严死的概念是对于一些自我意识丧失而无治愈希望的病人,可由亲属凭他们的生前预嘱向医院、法院等提出停止治疗的要求因而死亡。这其中的自我意识丧失与无治愈希望难以界定。

  尽管现代医疗手段无法治愈所有疾病,但是医学界依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医学奇迹,这些奇迹的发生无法预测也无法控制。但奇迹发生的前提条件却是生命体征的存在与维持,而尊严死的选择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斩断了奇迹发生的可能,所以什么时候选择坚持,什么时候选择放弃,需要医生、患者及患者家属共同判断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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