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版 | 客服中心 咨询电话:028-61300000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资讯 >政策法规

内外发力 推进医联体建设

时间: 2017-04-27 阅读:2320 来源:  健康报网
  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从完善内部分工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完善外部保障政策等方面发力,加强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

  《意见》要求,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在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贫困人口等;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鼓励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入医联体,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

  《意见》提出,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在加强医疗质控的基础上,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意见》还要求,完善各项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探索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

  建立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根据《意见》,今年要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要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

猜你喜欢
阅读排行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