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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为中医药振兴提供强大动力

时间: 2017-05-11 阅读:3117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5月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四川出席中医药发展大会期间,主持召开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座谈会,重点就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注册的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制定听取各方面代表意见建议,强调要全面系统准确地领会《中医药法》中蕴含的精神实质、制度创新,把学习宣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实施《中医药法》为中医药振兴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王国强指出,《中医药法》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既为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做出了一系列具有中医药特点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成果。局有关部门正组织力量,加快制定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注册的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具有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体系,真正推动《中医药法》落地。

  王国强强调,中医药立法来之不易,贵在真抓实干、推动实施。要认真全面准确地领会《中医药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把法中蕴含的精神实质、制度创新吃透吃准,切忌泛泛而读、片面解读。

  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知晓率,推动各级政府把学习《中医药法》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中医药法》顺利实施奠定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

  要立足省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修订《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条例》,把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中医药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担负起推动中医药发展的责任,当好党委、政府发展中医药的参谋助手,依法推动事关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的解决。

  部分县(区)卫生计生局局长、中医科科长以及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办医机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代表重点围绕配套制度建设、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中医师承教育等进行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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